欢迎访问贵州师范学院校友网!
设为首页  |  加入收藏
规章制度
 
工作职责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>>规章制度>>工作职责>>正文
校友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工作职责
2014-09-16 09:51     (阅读:)

明确和界定校友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的工作职责,以便各司其职、合作共事,以便于群众监督和民主监督,特制定本职责:

一、协助主任工作,做好主任的参谋和助手。

二、对办公室内部工作的运转进行管理

三、管理办公室经费开支

四、对部门工作网站的建设与维护进行监督

五、对校友数据库建设进行协调和监督

六、参与一定程度的对外协调、交流和联络工作

七、协助和配合开展部门内外非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临时性工作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年9月15日

【打印】    【收藏】
关闭窗口
本网站总访问人数为: 人!

贵州师范学院校友办地址: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邮编:550018 电话:085162772506277228 邮箱:1353642933@qq.com